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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合同履行的流程管理是怎样的?合同履行方式按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种?

2020年11月30日  青海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lxswze.com/

  李信善律师,青海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青海汇元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企业内部合同履行的流程管理是怎样的?

签订合同,是许多公司进行商务洽谈、人事处理所要必经的步骤,但是合同从签订到履行的过程中由于合同内容、双方是否配合等因素,也容易出现一定的纠纷,带来法律风险。因此,了解企业内部合同履行流程管理是怎样的对于预防合同引起的法律风险有着重要的意义,今天的就带您了解了解这企业内部合同履行的流程管理是怎样的。

企业与其他经营者签订合同后,需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企业内部各部门在合同履行时,存在相互协调,共同完成内部流程的过程。企业法人被法律拟制为民事主体,在法律上将其看做一个整体,即法律不考虑企业内部能否进行正常的信息流动,只要该信息到达企业,则视为企业所有相关人员都已经有了解有关内容。研究企业内部合同履行流程对正确履行合同,避免合同履行法律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履行过程的法律风险,同样存在外化的企业行为的法律风险,如不当变更合同、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等,但这些外化行为本身只有实际发生才能够识别,任何人都不可能预见企业会不按合同约定从事活动。而且从外化行为看,企业不按合同履行义务具有极强的主观性,企业已经充分认识到不利后果而选择从事的行为即使可能导致损害结果,也不能认为是法律风险,或者说企业的自甘冒险行为不属于法律风险评估调整的范畴。

企业内部合同履行流程应当实现以下职能:

1、信息传递、整理职能

该职能是为了保障企业内部正确履行合同义务所必需的,一份合同所包含的信息很多,在企业中各部门需要了解的信息各不相同。在法律服务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个规范的企业,由于存在着部门分工,部门信息协调就成为管理环节的重要问题,当信息流通不畅,就可能给企业带来一些违背初衷的决策。

2、合同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为确保相关部门准确理解合同信息,具体地实施符合合同约定,还必须在合同履行中不时进行监督检查。履行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防范法律风险。这种监督检查,不同于企业的生产监督、行政监督等,主要是从法律角度看待合同履行事项的监督检查。

3、合同资料的保管职能

合同资料保管,是企业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对合同资料的管理,可以保存与合同有关的证据材料,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及时运用档案记录的内容,依法维护公司的权益。

在合同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过程中,必然存在对资料信息的及时掌握和分析,若信息本身对合同履行有影响,则能够保障企业及时作出反应。

4、部门协调职能

企业内部各部门履行合同不同部分的义务,这些义务共同构成合同约定的企业行为,若部门之间行为存在冲突或相互影响,则必然需要从合同整体行为角度考虑如何解决冲突和协调行为。

企业内部的合同履行流程并非越紧密越完善,太过细致可能导致反应速度降低。一套有效的流程,必须满足企业能快速作出反应,并且能够完成各种信息传递和收集工作。信息的甄别多数时候还涉及法律问题,比如某项履约困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合同中是否约定有相应的补救途径,是否需要与对方洽谈补充协议等。不少企业在自己的主管业务上都存在这样的流程,但对于其他不常用合同的履行,则比较欠缺。

通过上面的介绍可以了解到,企业内部合同履行流程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程序,具有多个环节,且要求企业面临合同纠纷时,各个部门和环节可以快速做出反应。遇到法律风险时,需要企业内部和专业律师团队的共同行动,才能合理解决纠纷,维护企业利益。想了解

合同履行方式按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种?

合同有很多种,合同根据不同的分类方式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那么,合同履行方式按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种呢怎样才能正确地履行合同下面,将为大家来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一、履行方式

1 、法定义务:

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

①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②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

③方便义务:指为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方便的义务。

④减损义务:即合同法中的 - 防止损失扩大 - ,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

⑤保密义务: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确立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

2 、正确履行:

也称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

①履行主体正确;但在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接受合同义务的履行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作为合同履行的主体也是正确的。

②履行标的正确;

③履行时间正确;

④履行地点正确;

⑤履行方式正确。

3 、亲自履行: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

4 、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

①质量不时条款的履行;

②价格不明条款的履行;

③地点不明条款的履行;

④期限不明条款的履行;

⑤方式不明条款的履行;

⑥费用不明条款的履行;

5 、第三人履行

概念:第三人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接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只要在合同中有约定,第三人就可以成为合同履行的主体。

6 、价格变动的履行

概念:是指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前政府定价发生调整的,按照何种价格履行的问题。

7 、不完全履行

概念: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部履行因素进行履行的情况。

①中止履行:指在合同义务履行之前或履行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客观情况的出现,使得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只能暂时停止的情况。

②部份履行:

③提前履行: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8 、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履行之前,如果出现某种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客观变化,若仍然履行合同会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显失公平的结果,法律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而免除违约的承担。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同的履行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情势变更原则。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根据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如果是购销合同,合同履行地就是交货的地点;如果是建设或安装合同,合同履行地就是施工的地点。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合同履行地确认规则。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其中一方在合同履行地的,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都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主要介绍了合同履行的原则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关于合同履行方式按形式可以分为法定义务、正确履行、亲自履行、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价格变动的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情势变更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