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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定义是什么?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哪些,原则有哪些?

2023年4月29日  青海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lxswze.com/

 李信善律师,青海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青海汇元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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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合同便开始生效。双方需执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即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包括了主体和期限。那么,合同履行期限定义是什么合同履行期限是否包含质保期下文是关于合同履行期限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合同履行期限的定义

1、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

2、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二、合同履行期限的法律规定

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

2、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下列方式确定:

⑴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⑵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的时间。

4、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三、合同履行期限与质保期

1、合同的履行期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将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限。合同的履行主要包括价款、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

2、但履行期一般并不包括质保期。货物的质量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每类商品的质保期国家或行业一般都有规定的。货物的质量问题一般只能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才能表现出来,出了质量问题仍是违约,违约方应该赔偿。有些特殊的商品在履行期内就能发现问题的,若根本没有使用,可以立即退货或换货就是了。

3、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在签订合同明确履行期限是正常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履行期限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所约定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界限,包括交货时间和付款时间。

4、而保质期限与合同的履行期限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保质期是对产品的质量期限的保证,也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规定,通常在保质期内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是在合同的履行期限界满后才发生,当然在特殊的合同中比如长期性合同而产品是在跨度时间较长的期限内分次履行的,而产品又属易腐变质的产品的情况下,可能产品在保质期内便出现了质量问题,这时就可能还仍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

了解合同履行期限定义对于顺利的履行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合同的履行就要讲究诚实守信的原则的,合同履行期限和质保期,两者还是有很大的不同,作为当事人应明确区分。在履行合同的同时,要做到共同协作帮助,才是双赢。若有一方违约,且双方调解无果,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积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哪些,原则有哪些?

简言之,合同履行的方式也就是签订合同的交易双方在履行自己的和义务时所采用的方式,而在具体的执行之中,合同履行的方式也是有所区别的,不同的人或组织可能采取的方式是不一样的。那么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哪些原则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哪些

1、合同履行的原则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

2、合同的履行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

3、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

4、合同履行的原则详细介绍

5、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

6、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

7、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

8、根据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

9、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10、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该原则要求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应本着诚实、守信、善意的态度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或故意规避义务。合同义务不仅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还包括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等产生的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如果当事人就某些条款约定不明,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则适用下列规定: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服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从上述介绍中我们可以得知,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有10种,而这十种不同的合同履行方式也对于我们在合同纠纷中的评定有一定的帮助和影响。当然,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合同的履行不仅要讲究方式,还需要讲究其中需要遵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