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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讨薪告错“人” “某某”轮船舶共同海损分摊纠纷案

2023年5月14日  青海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lxswze.com/

 李信善律师,青海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青海汇元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诉讼讨薪告错“人”

  5月8日,;五·一;长假后上班第一天,贵州湄潭籍民工刘某某和田某某两人来到永康市劳动监察科,打听他们工资被拖欠案件的办理情况。就在前几天的4月30日,法院裁定驳回他们的起诉后,他们将法院的裁定书交到了劳动监察科,要求劳动部门帮助追讨被拖欠的工资。


  因遭遇欠薪,又不甘心就此放弃这笔血汗钱,刘、田两人已奔波了一个多月,打了生平以来的第一场官司,但拖欠的工资还没要到手,心头自然郁闷。打官司需要写诉状,还要自己举证,因而需要不停地奔波走动,自然找不到固定的工作。这些日子以来,他们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简单而艰难的生活。每次办事,就要损失一个工时,没有收入,还要贴上车费、伙食费。出来办事,他们尽量省着花钱,能走路的决不坐车,一天就吃两顿,啃几只馒头,只求填饱肚子,不敢花钱买菜。因为被业主怀疑带头;闹事;,离厂前,田某某遭到殴打和恐吓,怕再遭不测,他投靠了在乡下打工的老乡,每次到城里办事,就要花费更多,也给两人的联络带来了不便。


  本来,刘某某有一份安稳的工作和不错的收入。眼前的一切遭遇,缘起于业主拒签劳动合同。


  刘某某说,去年10月6日,他到发生纠纷这家工厂做机修工。当初与业主口头约定每月工资1000元,到春节时,业主如数发放了工资。正月十二,刘某某回厂里上班,还推荐有模具技术的老乡田某某一起进厂。按去年的约定,刘某某的工资已经涨到每月1200元,田某某的工资则暂定为每月1700 元,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后每月2000元。


  过了试用期,田某某见业主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意思,平时也只领取生活费,被拖欠的工资没什么凭据,怕吃哑吧亏。他与刘某某及另一个贵州老乡路绍军商量之后,向业主提出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结果遭到业主的断然拒绝。田某某说,3月30日,他、刘某某、路绍军3人一起找业主,业主听了他的话后,就发火了,说爱做不做,不想做就滚!田某某等人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今后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就提出辞工,要求业主结算工资。另两个工友余某、杨某也跟着他们提出离厂。总共只有10多个职工的小厂,一下走了5人,其中4人还是去年的老职工,对生产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业主将这一切归结于田某某的多事,拒绝田、刘等人结算工资的要求。田某某还被业主的哥哥追打,在其他工友的劝阻下,才得以幸免。当天,刘某某、田某某等5人离开了工厂。


  4月2日,刘某某等人来到永康市劳动局劳动监察科,投诉业主拖欠工资。或许在平时叫惯了;老板;,当他们到了劳动局,才发现自己知道得太少,竟然不知道 ;老板;叫什么,甚至连姓都不知道,什么厂名更叫不上来。刘某某告诉接待人员,他只知道工厂在城西,可以陪着去找。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将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以及需提供的证据材料等事项实行告知。当刘某某等人得知要讨工资得先交每人400元的仲裁费后,他们犹豫了,因为身上没钱,就找到了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通过业主平常开的那辆本田车牌号,刘某某他们到有关部门查到了业主的个人资料。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帮他们写了起诉状。4月26日,刘、田两人将业主陈某告上了法院,要求陈某分别支付拖欠刘某某的工资1200元,支付拖欠田某某的工资2140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因交不起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费,余某、杨某、路某3人放弃了诉讼。


  4月30日,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了民事裁定,分别驳回刘某某、田某某的起诉,他们每人承担250元的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从法院裁定的依据上看,原因是他们告错了对象。他们虽然给业主陈某干活,但却不能直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向陈某讨要拖欠的工资。他们所服务的;永康市西城××五金压塑厂;,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 企业。;永康市城××五金压塑厂;才是刘某某他们的雇主。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应先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刘某某与田某某两人直接起诉,向业主陈某讨工资,法律程序有误,因而输了官司。





“某某”轮船舶共同海损分摊纠纷案

  提要:船舶遭遇海难事故后,其所有人宣布共同海损,但对事故原因拒不举证,也不接受法庭调查。海事法院认为,本案的共同海损成立,但难船所有人要求货方分摊共同海损的证据不足,故驳回其诉讼请求。


  [案情]


  原告:福建某某船务马尾公司。


  被告:烟台某某商厦对外经济开发总公司。


  被告:招远市某某机械总厂。


  1994年7月11日, 某某公司所属的;铨宝湖;轮在龙口港装载某某商厦的普硅525#水泥5,019.2吨和某某机械总厂的选矿设备439.1吨。 大副沈金元在装完货后开出的货物装载图中,记载装货后船舶平均吃水7.21米。18日0642时,;铨宝湖;轮从龙口港启航,开往目的港三亚。航行途中,;铨宝湖;轮主机多次出现故障并停航检修。8月3日1645时,途经汕尾海域遮浪角附近时,主推进系统弹性联轴节橡胶挤出,联轴节失效,螺旋浆轴失去动力。


  2335时,某某公司向广州海上救助打捞局请求救助。经救助,;铨宝湖;轮于5日被安全拖抵沙角锚地。7日,某某公司向广州港务监督递交了海事报告。10日,某某公司宣布共同海损,要求货主与其联系理算、分摊事宜。 10月5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龙口支公司就共同海损,为某某商厦提供45万元担保。11日,山东省招远金丝厂就共同海损,为某某机械总厂提供40万元担保。17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龙口支公司为某某机械总厂提供38.36万元担保。 14日;铨宝湖 ;轮靠广州黄埔新港卸货。水泥由某某商厦就地自行处理, 选矿设备则由某某机械总厂转运至三亚港。


  就海难救助报酬,广州海上救助打捞局先后申请海事法院扣押了;铨宝湖;轮和部分货物,并分别提起诉讼。经海事法院审理,判决某某公司承担18.93万元, 某某商厦承担9.78万元,某某机械总厂承担11.22万元。


  事故发生后,广州港务监督于8月31日给予海事鉴证。9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就;铨宝湖;轮主推进系统损坏状况出具检验报告,验明:弹性联轴节橡胶挤出,弹性联轴节失效,螺旋浆轴失去动力。建议:需进一步拆检以确定弹性联轴节内部损坏的状况、范围及原因,尽快修理以恢复适航能力。


  根据广州中心气象台的实况记录和广州海洋环境预报台的记录,8月3日2000时,现场北风4级。4日0800时、2000时,西南风5级。5日0800时,西南风7级。5日2000时,西南风5级。9413号强热带风暴8月3日2335 时位于台湾海峡,8月4日凌晨在福建省厦门至漳浦之间沿海地区登陆,登陆时中心最大风力8-9级,6级大风半径250公里左右, ;铨宝湖;轮请求救助时正受其影响。9414号强热带风暴8月3日在菲律宾以东洋面向西北方向移动,5 日到达马尼拉以东洋面,8日0200时前后在台湾东北部登陆,登陆时最大风力约 12级。


  另查,;铨宝湖;轮为1974年巴西造钢质杂货船,总吨位4,794吨, 净吨位2,495吨,载货量6,059吨,总长115.45米,型宽17.40米,型深9.8米,干舷为夏季2,815毫米。主机1台, 型号为四冲程增压 8S45HU,额定功率3,560KW.适航证书有效期至1995年1月10日。离开龙口港时, 该轮有港务监督的出口签证。据福建省赛歧海上安全监督局下白石监督站检查,;铨宝湖;轮艏压载舱有用于压载调整水尺的石头约 75吨,使该轮平均吃水大约增加5公分。;铨宝湖;轮的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对该航次装完货后船上所存油水数量均无记载。


  诉讼期间,某某公司提供一份注明是大副沈金元1994年7月18 日作出的装载图, 该装载图作如下说明:;由于在龙口港离码头时发现船舶超水尺10cm多,故开航前在锚地进行吃水调整,打出压载水98吨,船耗淡水100 多吨,本轮在开航前的六面吃水情况测得F6.85m,M6.95m, A7. 20m,平均7.00m.;上述情况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亦无记载。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法院多次通知某某公司提供;铨宝湖;轮该航次油水数量的记录和拆检弹性联轴节损坏原因的证据,并要求指派大副沈金元到庭就有关两份装载图记载不一的情况接受调查,但某某公司始终未提供有关证据,也没有指派大副沈金元到庭接受调查。


  某某公司向海事法院起诉认为:;铨宝湖;轮开航时适航证书有效并取得了港口当局的合法出口签证。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某某公司已做到谨慎处理,配备合格船员和装备船舶,使船舶适航。该轮在适航有效期内,主推进系统弹性联轴节断裂,是承运人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经过谨慎处理,克尽职责未能发现的,属船舶潜在缺陷。船舶航行途中,主机车轴弹性联轴节突然断裂,无法修复,船舶失去续航能力。在强台风逼近情况下,为船货共同安全,请求救助,已构成共同海损,由此产生救助费用、货物卸船费、仓储费、转堆费、选矿设备转运目的港费用、船舶港口使费、油料和淡水费、船员工资以及弹性联轴节配件和安装费等特殊费用,除已由各方分别支付的救助费用外,共计2,030,000元, 应由某某商厦和某某机械总长按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比例分摊。


  某某商厦和某某机械总厂答辩认为:;铨宝湖;装货后,在总货吨位未超过该船载重吨位的情况下,平均吃水超过水线35公分,显示该船严重不适航。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某某公司自己承担。请求法院驳回某某公司的共同海损分摊请求。


  [审判]


  海事法院认为:


  ;铨宝湖;轮在航行中因弹性联轴节橡胶挤出,弹性联轴节失效, 螺旋浆轴失去动力,致使船舶突然失控。此时又适逢强热带风暴影响,船舶及其所载水泥、设备遭受共同危险。在此情况下,某某公司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请求救助,使船、货获救并被拖抵安全锚地,措施合理有效,符合法律规定的共同海损的构成要件,共同海损成立。某某公司的诉讼请求中关于救助报酬、货物卸船、仓储、转堆费用、船舶港口使费、选矿设备转运目的港费用以及货物卸完前的船舶油料、淡水费用和船员工资、伙食费用属共同海损费用,但弹性联轴节配件和安装费用不是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而支出,不属于共同海损费用。


  ;铨宝湖;轮在龙口港装完货后,大副沈金元开出的货物装载图记载装货后船舶平均吃水7.21米,按该轮船检规范计算,已严重超载,船舶不适航。某某公司应负举证,证明弹性联轴节的损坏不是上述原因或其他承运方不可免责的原因所致,以支持其提出共同海损分摊请求的主张。但某某公司经法院多次要求,仍拒绝提供有关;铨宝湖;轮该航次油水数量的记录和拆检弹性联轴节损坏原因的证据,又不指派大副沈金元到庭接受调查。因此,某某公司请求共同海损分摊的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不予支持。某某商厦和某某机械总厂的抗辩理由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海事法院判决:


  驳回某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没有上诉。


  [评析]


  本案主要涉及共同海损分摊与当事人过失之间的关系,以及共同海损分摊的举证等问题。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必须具备四个构成要件:一是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处于同一海上航程,面临共同的、真实存在的危险;二是所采取的措施是为了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的共同安全,而且是有意的、合理的;三是所造成的牺牲和支付的费用是特殊的;四是所采取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达到了全部或部分保全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的目的。


  共同海损的定义和构成要件中,并不考虑危险的来源,无论是自然的还是人为的,只要危险客观存在且威协到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的共同安全,便满足了第一个要件。在由于当事人的过失产生危险的情况下,也不需要考虑过失的性质,无论当事人对过失能否免责,均可以构成共同海损。但是,在决定是否可以要求其他方分摊时,则要考虑共同海损与当事人过失的关系。根据我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及国际惯例,引起共同海损特殊牺牲、特殊费用的事故,是由于航程中的一方可以免责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受益方应当分摊;由于航程中的一方不可免责的过失造成的,该过失方不仅应承担自己的牺牲和费用,不能要求其他方分摊,而且应对其他方的损失负赔偿;当引起共同海损特殊牺牲和特殊费用的事故是否航程中一方的过失引起以及对该过失可否免责,暂时处于不确定状态时,可以先理算,待查清事实、分清后,再决定能否要求其他方分摊。由于沿海运输实行完全过失制,承运人有过失就应当承担,不存在过失免责的例外,因此也不存在承运人有过失还可以要求其他方分摊共同海损的情况。


  一方要求其他方分摊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应证明其对产生共同海损特殊牺牲和特殊费用的事故无过失。


  ;铨宝湖;轮在航行途中主机弹性联轴节失效,螺旋浆轴失去动力,船舶失去控制,且正受强热带风暴的威协,船舶及其所载货物共同面临真实存在的危险。某某公司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请求救助,使船、货脱离了危险,措施合理,效果显著,因此支出一些特殊的费用,属于共同海损。对于弹性联轴节失效的原因,在诉讼中尚不清楚。某某公司对此是否有过失,也不能肯定。但在装货后大副开出的装载图所记载的船舶吃水,初步证明船舶超载。这属于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的;可能是航程中一方的过失造成的;的情况。根据海商法的该条规定,这种情况;不影响该方要求分摊共同海损的权利;,但是,提出分摊请求的一方应当负举证,证明其损失应当列入共同海损。某某公司不能进一步举证,证明其对事故无过失,因此应承担败诉的后果。


  [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


  第一百九十六条 提出共同海损分摊请求的一方应当负举证,证明其损失应当列入共同海损。


  第一百九十七条 引起共同海损特殊牺牲、特殊费用的事故,可能是由航程中一方的过失造成的,不影响该方要求分摊共同海损的权利;但是,非过失方或者过失方可以就此项过失提出赔偿请求或者进行抗辩。